《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政策解讀
《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三線一單”是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的重大部署,是強化國土空間環境管控、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內在需要,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推進“美麗首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于統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具有重大戰略意義。依據生態環境部《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21〕18號),以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三線一單”工作安排,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編制過程
2019年1月烏魯木齊啟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先后成立了工作協調小組、確定了技術團隊、形成了技術方案;2019年5月,烏魯木齊市政府印發《烏魯木齊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統籌推進編制;2019年8月順利完成初步成果。
2020年,烏魯木齊市根據自治區“三線一單”整體工作安排,重點做好“三線一單”成果調整、修編、征集意見和完善,以及與自治區成果的對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通過自治區技術審核。
2021年3月,借鑒已發布城市經驗,烏魯木齊市將修改完善后的技術成果,經進一步凝練,形成了《方案》,于4月1日通過自治區編制團隊和專家組審核,并于6月30日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印發<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烏政辦〔2021〕70號),并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備案。
三、《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應用、保障措施和附件五部分內容??傮w要求部分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并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的主要目標。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部分包括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和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實施應用部分從加強規劃銜接應用、規范開發建設活動、推動生態環境治理、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建立分級實施和動態調整機制等方面對應用提出了明確要求。保障措施部分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技術支撐、強化監督考核和加強宣傳教育四個方面為《方案》實施提供了保障?!斗桨浮泛蟾綖豸斈君R市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確了烏魯木齊市空間管控格局和管控要求。
四、環境管控單元劃定成果
烏魯木齊市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87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
優先保護類單元28個,以飲用水源保護、生態空間維護為主的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單元,保障城市生態環境安全。生態保護紅線區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一般生態空間管控區應以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為原則,開發建設活動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
重點管控單元53個,主要包括城鎮建成區、工業園區和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工業聚集區及存在環境風險的區域等。重點管控單元要著力優化空間布局,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有針對性的加強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生態環境風險高等問題。
一般管控單元6個,主要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五、應用方向
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一項復雜的工作,編制和發布是基礎,更為重要的是做好成果應用“后半篇文章”。烏魯木齊市重點從以下幾點做好《方案》的實施應用。
一是加強規劃銜接應用。強化與國土空間規劃及其他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相關立法、專項規劃編制、產業政策制定等方面,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重要依據,不斷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硬約束和政策引領作用。
二是規范開發建設活動。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時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強化“三線一單”與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的聯動,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對列入國家和自治區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范圍內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應優化空間布局、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依法依規履行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
三是推動生態環境治理。各區縣政府要以“三線一單”確定的分區域、分階段環境質量底線目標作為重要依據,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質量達標方案,逐步實現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組織開展優先保護單元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切實加強重點管控單元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
四是強化生態環境監管。把“三線一單”作為監督開發建設、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將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環境監管重點區域,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重點內容,推進生態環境監管精細化、規范化、智能化。
六、實施與更新調整
《方案》中明確了分級實施和動態更新調整機制。按照自治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細化形成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審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發布實施。關于更新調整,原則上每五年組織開展一次評估更新,五年內,因國家、自治區或烏魯木齊市發展戰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發生重大變化,以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國土空間規劃等依法依規進行調整的,按程序及時組織對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內容進行相應調整,經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下一步,烏魯木齊市將以“三線一單”落地應用為導向,進一步完善“三線一單”配套制度體系和數據應用管理平臺,強化制度供給全支撐,大力推動烏魯木齊市“三線一單”應用不斷走深走實,助力烏魯木齊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和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美麗首府建設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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